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山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办理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山东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dga.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邮编:250001,电话:85123069,传真:85123069)。
一、概述
2014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公安厅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培训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详细安排部署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并提出明确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建立完善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逐一审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格式是否正确、公开条件是否适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联席会议制度和警媒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班子建设,重点围绕公安厅召开的重要会议、服务民生的重大警务部署、公安队伍英雄模范事迹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丰富新闻发布形式,运用新闻通气会、组织媒体记者采访、答记者问以及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目前,各项制度运行良好,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警民关系共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成立公安厅新闻中心,组织协调相关警种部门,密切关注重大社会舆情动态,强化舆情分析研判,传递社会正能量,回应社会新期盼。对重大涉警舆情及时拟定对外宣传口径、新闻通稿,综合运用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三)加强培训指导。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频培训班,邀请专家围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项工作重点进行专题讲座,对全省2500余名公安民警通过视频系统进行培训。组织专人,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作了深入分析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编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印发全省公安机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公安厅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年内,召开厅直信息公开联络员会议12次,面向社会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依托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90余条,重大政策解读信息40余条。特别是针对“平安行•你我他”、机动车“四非”问题整治、《山东省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解读、打击传销活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打击禁毒犯罪、第四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评选、“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等10余个主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驻鲁、省级和济南市50家媒体到会采访,集中刊发新闻报道3080余篇,各类网站转载报道60余万篇(条)。
(二)开通“民生”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成开通“山东民生警务平台”,升级改造5大类16项服务功能,提供为群众服务的10个警种部门93项办事指南、39类办事表格,实施网上诉求办理。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447万件,受理各类民生诉求107.9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受到广大民众一致好评。
(三)搭建“微博”体系,推动互动交流。搭建以“山东公安”政务微博为龙头,以全省1523个市、县、警种机构微博和1228个民警个人工作微博为主体的山东公安微博群,为宣传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累计发布新闻资讯、便民服务、防范提示等信息60万余条,收集各类案件举报线索2万余件,受理群众各类投诉1.2万余件,协调办理群众求助事项40余万件、为群众提供咨询90余万人次,粉丝数量达3600余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公安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积极推进警务公开。组织人员分赴济南等6市公安机关,深入18个县市区30余个派出所开展警务政务公开专题调研;委托互联网专门调查网站开展专项调查,围绕群众比较关心的18个问题,摸清基本情况、取得了第一手资料;赴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安部办公厅,围绕政务警务公开现状及机制建设等问题,向上级单位汇报交流情况;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围绕警务公开原则、范围、方式及机制建设等内容,提出5方面13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
(二)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打造便民警务、透明警务、阳光警务,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组织厅直各部门对现有审批权限进行梳理,共排查行政审批项目6类25项,取消3项,下放3项,保留19项,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81个权利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众公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及时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执法依据、制度、程序、警务工作纪律等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年内,办理法规规章会签件30余件,审核涉法规范性文件30余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专项清理,提请废止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50余件。组织制定《山东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围绕消防、治安等7个重要方面,对277种违法行为的名称、依据等4项内容,逐一细化、量化、规范自由裁量幅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最大限度保证执法公平、公正。
(三)加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公安厅机关2013年部门预算、决算开支的6个方面明细,重点针对公务招待、公车维护、公务出境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2014年各类公安预算,列出37项明细,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等热点信息,指导职能部门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依法主动公开机构领导、内设部门、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招考招录、便民举措、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信息110余条,特别是提请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并跟进政策解读,成为全国率先出台配套措施的省份,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办理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起,涉及我省收容教育、交警财务收支情况、全省户籍人口数量、车辆驾照业务信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等事项。一是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制作《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表》,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5个环节做好登记备案。二是进一步改进申请办理方式,通过打电话或面对面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究,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个人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省公安厅成立专项检查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活动,采取现场检查与网上检查相结合、保密检查与保密宣传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开展检查活动。据初步统计,共检查门户网站17个,信息667580条,认真梳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并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了检查工作的实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管理水平。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遵循“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原则,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厅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涉密清查,由承办单位文秘人员负责初审,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复核。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公安机关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亟待增强;有的信息公开界限模糊不清、公开方式及渠道陈旧单一;有的公开平台之间合作机制不完善、互动效果不佳;有的缺乏必要保障和监督措施,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将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更好的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附件:2014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公安厅
2015年1月22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3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8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48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2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400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400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980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50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