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山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ndong.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邮编:250001,电话:85123069,传真:85123069)。

一、概述

2016年,省公安厅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改革为引领,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督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年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并提出明确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建立完善机制。建立主动公开长效机制。定期梳理厅直各单位履职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包括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政府采购及实施情况报告等,经保密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公开。共梳理文件信息3000余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20件、业务信息2873条。建立建全新闻发布各项机制,继续用好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和公安机关自主新闻发布会,做好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发布解读;推进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短平快释放警务信息,提升新闻发布的数量和质量。目前,各项制度运行良好,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警民关系共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社会各界好评。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省公安厅坚持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拓展提升门户网站功能。年内,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紧扣“信息公开、办事服务、警民互动”三大主题,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创新运维管理模式,着力打造公安机关与公众互动交流“直通车”。据统计,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各页面访问总量达268万余次,累计发布4395条;手机客户端审核发布1839条,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精心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年内,围绕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打孔盗油犯罪、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等中心和重点工作,以报道公安机关打击防范主业和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统筹媒体资源,抢抓宣传节点,组织策划各类主题宣传报道150余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站刊载新闻稿件12.6万余篇,取得广泛社会效果。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主动适应国家“互联网+”战略,深入研究平台“网上服务大厅”集约化、标准化建设,为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实现平台品牌升级奠定了基础。年内,“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累计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901.4万余件,受理群众诉求208.4万余件,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创新”带来的便捷服务。

(四)加强新媒体建设工作。推进完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新媒体阵地建设和联动宣传,累计发布新闻资讯、便民服务、防范提示等信息120余万条。目前正着整合现有省、市、县三级公安新媒体,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力,形成具有山东公安鲜明特色的“两微一端”新媒体品牌。

(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认真办理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的咨询、投诉、建议事项和接收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相关问题,对不能当场答复的,协调涉及到的厅直单位办理反馈后,由系统平台予以答复;对12345转到政府信息公开电话上的群众投诉、咨询电话,予以认真答复,耐心解释,取得群众理解支持。年内,共办理群众网上咨询105件,网上投诉建议33件,投诉咨询电话5220余个。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省公安厅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打造便民警务、透明警务、阳光警务,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年内,共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438件,受理申请427件,办结436件,全程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省公安厅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部门预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主动公开机构领导、内设部门、政策法规、重大决策、招考招录、便民举措、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信息140余条,特别是制定出台《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3起,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信访、网安、车管、户籍、出入境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案。针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或无法按照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积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省公安厅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精心组织开展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活动,据统计,共检查网站7个,审核信息5672条,认真梳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并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了检查工作的实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管理水平。对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随着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之间的契合还不够紧密。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山东省公安厅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3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0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9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20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83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83

     1.按时办结数

 8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8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9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1

四、行政复议数量

 1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50

  (一)纸质文件数

  86

  (二)电子文件数

  64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50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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