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发布山东省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我厅在山东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7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新闻发布会22次,重要政策解读率100%,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13次,重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22条等。

2.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对情况复杂或疑难申请的会商研讨,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提高答复准确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7件提起行政复议,5件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我厅将现有政府信息分别梳理成《山东省公安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1年版)》《2021年省公安厅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总体情况》等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梳理更新“省级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系统知识库信息317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的统一格式和标准,借鉴省内外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对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机构职责等信息内容进行升级、更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扩大政务新媒体矩阵。我厅累计在微信、微博等12个第三方平台开设账号110个,自主研发建设小程序1个,综合运用主题海报、短视频、动漫、H5等新媒体载体,及时发布打击犯罪情况、服务群众举措和安全预警提示,全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三是迭代升级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积极开展公安机关“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平台用户总数突破2700万,服务群众3.4亿人次。

5.监督保障。先后召开了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厅直有关单位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全程网办率突破80%,承诺时限压减率达87%,跑腿办次数从平均1.14次/件降至0.28次/件,服务便捷程度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6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3

0

0

0

0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1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0

0

0

0

0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2

0

0

0

0

11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72

3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2

7

0

0

0

2

2

1

0

0

2

3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不够,三是平台建设不够优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厅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机制保障。充分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公开制度,重点加强和创新政策解读工作。定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培训,及时查漏补缺,将公开融入到工作决策、执行、服务的全过程,力争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夯实工作职责,强化服务为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规范省级政务服务热线、接诉即办、建议提案、调查征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咨询建议、诉求答复质量,提高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搭建特色平台,推进警民互动。按要求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数据分析和展示解读,做到内容丰富、分类合理、图文并茂。利用好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积极举办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在线调查征集等互动活动,着力搭建山东公安特色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省公安厅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均已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财政预决算、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二是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综合用好山东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民生警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积极开展调查征集,提高社会热点的发现、收集和反馈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禁毒宣传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引导力,提升全民共治水平。

3.本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度本机关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3件,其中应公开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4件,其中应公开2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并按时限要求答复。

4.本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本机关依托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积极开展公安机关“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打造集在线接待、语音应答、智能外呼、座席辅助为一体的智能客服人机交互系统,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经验获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案例,人民公安报刊发专题报道《“一网通办”擦亮为民底色》。


山东省公安厅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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