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 1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优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护好乡村振兴幸福路情况。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修春清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山东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修春清介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省农村地区迎来交通大发展,人、 车、 路等交通要素增长迅猛,公路里程达 26.4万公里,5.36万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现有农村驾驶人1842万人、机动车1359万辆,分别占全省总数的48.1% 和37.2% 。
农村交通管理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整个交管工作中占比最大、担子最重,其工作成效直接决定着整体交通安全形势,影响着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今年伊始,省公安厅党委就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列为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聚焦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做强县域综合治理机制、压实镇村属地责任、精准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创新科技赋能支撑、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抓好宣传警示教育、 做实乡镇交警中队等系列举措,持续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农村地区交通更加顺畅、出行更加安全、百姓更加满意。截至 10月底,全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 以上。
党政主导,在践行系统观念上精准发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车、路、企、管”等多要素、各环节,山东公安紧紧依托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公安牵头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推动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
健全机制,在压实属地责任上精准发力。152 个县级交安委组织公安、交通、公路等主要成员单位集中办公,落实联合督导、研判会商、调度通报等机制;指导各地依法明确乡镇抓交通安全的履职机构和人员,县级交安委每月推送任务清单,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推动4.7万个村(居)将隐患排查、宣传劝导等纳入村干部和网格员工作职责,将文明交通纳入村规民约。
分类施策,在隐患排查治理上精准发力。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分类施策整改。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4.2万处,其中重点整改平交路口 1.36万处、排查整顿“马路市场”3721处,整改农村学校周边道路隐患12598处。淄博针对穿村过镇路段事故多发问题,综合施策,取得显著突破。
突出重点,在路面秩序管控上精准发力。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科学安排错时勤务,从严查处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酒驾醉驾重点违法。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 19.1万起。
紧盯关键,在宣传警示教育上精准发力。推动村(居)建设“一栏一牌一喇叭”交通安全宣传阵地 5.2万个,发动村干部每周通过大喇叭通报本村身边人、身边事;举办“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1400余场次。梳理风险较高农村车辆 37.7万余辆,分类推送安全提示560万次。
做强中队,在释放警务效能上精准发力。今年九月,省厅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公安交警中队建设的意见》,聚焦农村地区,推动交警中队与乡镇建立“双向驱动、信息互推”工作机制,协同排查务工务农重点车辆 4.96 万辆、重点人员7.7万人,“三见面一建档”农村三轮车1016.6万辆。
“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践行系统观念,凝聚部门齐抓共管共治合力,健全隐患‘全面排、反复查、动态清’机制,有效消除隐患存量、遏制隐患增量,严厉打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全力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强省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修春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