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公安机关
执法示范单位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拟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候选对象进行公示。

一、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候选对象

(一)市级公安机关

威海市公安局

(二)县级公安机关

招远市公安局

五莲县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庆云县公安局(备选)

(三)县级公安机关履行执法办案职责的基层所队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泉城路派出所

寿光市公安局法制案审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

惠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菏泽市公安局鲁西分局岳程派出所(备选)

本次公示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至4月3日结束。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31-85123254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

邮政编码:250001

特此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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